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展区直送作品的通知

   时间:2014-07-03

   
        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第十九届全国版展》、《第二十届全国版展》、《第九届全国水彩粉画展》、《第十届全国水彩粉画展》、《第二届全国青年水彩画展》征稿通知中关于作品直接送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相关规定,优秀作者(注:名单中合作作者的作品按一件送展)可直接递交新作或优秀作品一件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展区复评(不占作者所属地区名额)。所有送件作品都必须严格遵守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关于送展作品的有关规定,凡有违反规定的作品均不得参加评选。(名单附后)

 

中国画展区(天津市)
收件时间:7月25日—8月2日

 

油画展区(浙江省杭州市)
收件时间:7月18日—7月25日

 

版画展区(广东省广州市)
收件时间:7月18日—7月25日

 

水彩粉画展区(湖北省武汉市)
收件时间:7月25日—8月2日

 


    (注:收件地址:另行通知。不在此名单内的作者,请勿寄送作品。作品不参评,并由此产生的邮寄、保险、安全等一切后果自负,特此声明。)


                                     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附表一: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优秀作者
 
附表二:第十九届全国版展优秀作者
 
附表三:第九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优秀作者\第十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优秀作者\第二届全国青年水彩画展优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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