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
时间:2014-05-14
为迎接和备战第十二届全国美展,根据山东省文联党组部署要求,从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开始,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作为全国美展的配套展览固定下来,每五年举办一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旨在借助全国美展的重要影响,把全国美展和省级美展结合起来,集中检阅一个时期的全省创作成果,并推荐最优秀的美术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评选。
本届全国美展是展示近五年来山东美术创作实力、促进山东省美术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也是广大美术工作者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拟在全国美展送展前,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统一评奖,并设立“山东美术大奖”,分设“特别创作奖”、“优秀创作奖”和“创作奖”。其中“特别创作奖”推荐参加全国美展评选。
为做好全国美展创作及参展工作,山东省美协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专门组织召开创作调度会督促创作进度。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党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各级美术家协会以对山东美术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精心创作,力争取得好成绩,为山东争光,为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贡献新的力量。